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至关重要
如果大家都有良好的交通习惯
那么
我们的交通环境就会越来越好
所以曝光不是目的
处罚也不是目的
为的是能让大家拒绝不文明交通行为
大家一起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西昌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西昌公安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行动。
这些不文明的交通行为会受到处罚和曝光,来一起看看。
违规时间:11月3日上午10点50分
违规地点:风情园北路
违规行为:违规停放在限时车位(限时车位停放时间为17:00至次日7:00)
违法行为人:勒什某某
时 间:2021年10月30日18时51分
违法地点:长安东路
违法行为:勒什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处 罚:西昌公安交警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罚款2900元。
违法行为人:官某某
时 间:2021年10月23日00时57分
违法地点:108国道2769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官某某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行为
处 罚:西昌公安交警依法对其进行 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6分。
违法行为人:吉古某某
违法时间:2021年10月28日10时许
违法行为:吉古某某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南苑小区方向往尤家屯安置小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一环路一段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处。
处 罚:西昌公安交警依法对其 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李某
违法时间:2021年10月28日10时许
违法行为:李某驾驶一辆黄色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月海路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员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 罚:西昌公安交警依法对其 处以罚款1000元,政拘留3日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杨某某
违法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时许
违法行为:杨某某驾驶一辆白色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行驶至四合大桥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拦下例行检查,发现该员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 罚:西昌公安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张某
违法时间:2021年10月27日18时许
违法行为:张某驾驶一辆无牌的红色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顺城街路段时被拦下例行检查,被民警查处该员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处罚:西昌公安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违规时间:11月4日上午
违规地点:三岔口东路
不按正确道路行驶
违规时间:11月4日上午
违规地点:三岔口东路
违规时间:11月4日上午
违规地点:三岔口东路
违规时间:11月4日上午
违规地点:三岔口东路
接下来,西昌公安交警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不定期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